数字技术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,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。由数字技术支撑的数字信息,与传统的文献信息相比,在其自身的存储、传输和持久保存方面存在着一系列与生俱来的问题,数字信息保存与传统文献信息的保存也存在着重大差别。数字信息的存活和使用必须要得到特别的维护和管理,数字保存既是通过一系列对数字信息进行持续管理和维护的活动,来确保数字信息长期存活,保证数字信息真实可信,能够被未来的使用者所理解和应用。
美国佛罗里达图书馆自动化中心(Florida Centre for Library Automation, FCLA)的研究人员Priscilla Caplan所提出的数字保存金字塔模型,较为清楚地解释了数字保存活动所要达到的层次目标。
在Priscilla Caplan的数字保存金字塔模型中,从下到上,从基础要求到较高要求,数字保存活动需要达到一系列的层次目标,分别是保障数字对象的可获得性(Availability)、可识别性(Identity)、完整性(Integrity)、持久生存能力(Viability)、可呈现能力(Renderability)、真实性(Authenticity)和可理解性(Understandability)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可获得性(Availability)意味着要对数字信息进行选择和管理。需要将有意义的数字信息纳入保存和管理的范围之内,不能放任重要的数字对象在数字信息的汪洋大海中丢失或消失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可识别性(Identity)意味着数字对象的来源信息、身份信息是明确的。需要通过数字对象来源、身份信息的描述,让一个数字对象区别于其它数字对象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完整性(Integrity)指的是数字对象的内容、结构、乃至字节流都是完整的,不存在部分缺失、损毁的情况,数字保存的完整性同时也意味着数字对象是被有效保护,没有被非法修改的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持久生存能力(Viability)指的是数字对象不会因为技术的变化、组织的失效、或其它自然及人类的影响而导致不可读取、损毁或不可用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可呈现能力(Renderability)指的是要保证被保存的数字对象能够被用户所感知。例如对于视觉数字信息,可以正确地显示出来;对于听觉数字信息,能够有正确地被播放。也就是说,对于不同类型的数字信息,能够以适当的方式和格式正确地呈现给用户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真实性(Authenticity)指的是被保存的数字信息与其最初状态时的原始信息相比,是完整并且没有被修改的。如果一个数字信息是真实的,至少需要保证:数字信息的来源是可信的;非授权的内容修改没有发生,内容的完整性得到有效维护;有相应的验证机制,可以验证此数字信息的真实性。
保障数字对象的可理解性(Understandability)意味着要保障被保存的数字信息可以被指定的用户团体(Designated Community)所理解。也就是说,需要通过对数字对象的内容属性、技术属性、结构属性和历史信息等的记录,让数字信息可以被后人理解。
上述七个数字信息特性的保障,明确了数字保存活动需要达到的七个活动目标,对于有效理解数字保存的目标有着重要意义。
--改编自《数字资源长期保存技术的研究与实践》,等,ISBN978-7-5013-5641-6,2015年9月